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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县猕猴桃、太白高山蔬菜成为我省首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

作者:佚名  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6-03-17 16:38:00 浏览次数:241

32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9号公告称,经审核评定,批准“眉县猕猴桃”、“太白高山蔬菜”(甘蓝、花菜、白菜、萝卜)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,准予使用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,自即日起实施保护。自此,眉县猕猴桃、太白高山蔬菜成为全省首批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。

各县区要积极挖掘本地特色生态产品,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申报,助力特色品牌建设,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,推动外贸转型升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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